根據工作需要,經東坡區(qū)委、區(qū)政府和眉山市公安局批準同意,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67名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崗位及名額
本次招錄67名警務輔助人員,其中勤務類62人,文職類5人。(詳見附件1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》)
二、招聘對象和條件
(一)招聘對象
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的人員。
報名時應取得相應學歷證書。
(二)報考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法律、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;
3.年齡。18至35歲(1988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期間出生)。
4.熱愛公安工作;
5.身體狀況。勤務警務輔助人員:男性凈身高1.70米及以上、女性凈身高1.60米及以上,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凈身高1. 58米及以上。體型端正、形象氣質佳,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及無其它不適宜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
1.曾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.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;
3.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,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,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的;
4.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;
5.因賭博、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;
6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7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的;
8.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,或者因違規(guī)違紀被辭退、解聘的;
9.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10.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
11.國家規(guī)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整個招聘工作由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組織實施,按以下程序進行:
(一)發(fā)布公告
本公告在眉山市人力資源網(http://www.sczhuangshen.com)、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微信公眾號上發(fā)布招聘公告。
(二)報名
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。報名時間為10天,從2023年2月16日9時至2023年3月1日17時止(上午9:00至11:30;下午2:30至17:30,雙休日除外),報名地點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辦案服務中心(赤壁西路莊店社區(qū)居委會斜對面)統一報名。
報名時須攜帶填寫完善的《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2023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2)、本人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及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,復轉退軍人還需攜帶復轉退等相關證件(以上證件、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)。
(三)資格初審
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,初審合格發(fā)放《準考證》。在報名有效時間內,未按《公告》要求提交資料或未按時提交相關資料的,視為自動放棄招聘。資格審查貫徹整個招聘過程,報名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,若有虛假,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。
本次招聘形成差額即可開考,未形成差額的調減招聘名額直至形成差額。調減招聘名額情況在眉山市人力資源網(https://www. msdprc.com)上公告。
(四)體能測試。體能測試對象為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。
體能測試:立定跳遠、俯臥撐(男)、仰臥起坐(女)。報考人員需具備相應的身體素質及體能,測試成績標準參照公安民警綜合體能達標標準執(zhí)行。
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,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,測試成績現場公布。體能測試不合格,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(huán)節(jié)。
體能測試時間、地點以準考證記載為準。
(五)筆試。筆試對象為體能測試合格人員。
筆試主要考應試者基本法律法規(guī)常識及時政理論的掌握情況,基本法律法規(guī)常識范圍包括: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》、《刑法》、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、《人民警察法》等,分值100分,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。
參加筆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到達考試地點。
筆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筆試加分:退役軍人服役期間獲得嘉獎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.5分,被評為優(yōu)秀士兵的加2分,記三等功的加5分,任戰(zhàn)斗班班長的加2分。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(guī)定的,不累加,按最高加分規(guī)定加分。
(六)面試。根據考生的筆試(含筆試加分)成績,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名額的1.5倍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;達不到比例的崗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。
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(yè)知識,主要測評應試者政治素養(yǎng)、事業(yè)心責任感及計劃組織能力、貫徹執(zhí)行能力、語言表達能力等要素。分值100分,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。
參加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面試。
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考試總成績及排名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大門處予以公布,其中筆試成績占比60%,面試成績占比40%。
(七)體檢
依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,對報考文職警務輔助人員、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。
考試總成績相同的,下列人員優(yōu)先參加體檢:(1)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、子女;(2)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;(3)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;(4)職位表中具有優(yōu)先專業(yè)和學科條件的人員。
體檢標準應符合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(附件3)。應聘者對非當日、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,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,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。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。因自愿放棄體檢、體檢未完成及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的缺額,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。
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事宜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大門處予以公布。
(八)政審和考察
體檢合格人員在體檢結果公布后7日內提供手續(xù)完善的《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2023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政審表》(附件4)。分局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政審和考察,因政審和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,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,并完成體檢。
(九)公示
對政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眉山市人力資源網(http://www.sczhuangshen.com)上進行公示。在公示期內群眾如有情況反映,可向中共眉山市東坡區(qū)紀委派駐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紀檢監(jiān)察組反映。經公示無反映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,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按規(guī)定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,取消聘用資格,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間擬聘人員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。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
(十)聘用及崗前培訓
四、薪酬待遇
薪酬待遇按《關于規(guī)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》(眉府辦發(fā)〔2017〕43號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并辦理“五險一金”。實行“固定工資+級別工資+績效工資”制度,并建立定期工資增長機制。
五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東坡區(qū)紀委派駐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紀檢監(jiān)察組負責監(jiān)督。監(jiān)督電話:13890335991。
六、特別聲明
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,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不舉辦、不委托任何單位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班,不指定任何應考輔導資料或書籍。
七、其他
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028—38333829。
附件:1.附件1.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.xls
2.附件2: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2023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.doc
3.附件3: 關于印發(fā)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的通知.doc
4.附件4: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2023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政審表.doc
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(qū)分局
2023年2月9日